1.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2.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5.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