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1. 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足额的生育保险。

2. 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连续缴纳十二个月以上。

3. 产前检查费、生产费需到指定医院刷卡结算。

4.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到医保中心生育科申报。

5. 生育保险的报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