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肿瘤类: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2. 肝肾疾病类: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3. 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
4. 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5. 其他: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
6.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对既往症的约定是存在差异的,建议投保人仔细阅读合同,以保险条款实际约定的既往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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