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专票冲减之前错误的凭证时,一般根据下列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受票方尚未对发票进行认证,也没有入账的,一般是收回原来的发票,新的红字发票跟原来的蓝字发票都不用给对方,只给从新开具的新的发票即可。
如果受票方已经入账,则不需要收回以前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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