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奖分为学术类、社会活动类、文艺类、体育类四类。凡申报创新奖者,必须是在全面合格的基础上,在学术、社会活动、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其中,学术类创新奖的参评条件有:
1. 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
2.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者。
3. 在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者。
4. 其它在学术领域取得足以获得创新奖荣誉称号的成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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