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 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 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 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 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 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 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