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

湖南省长沙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该标准适用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该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3.5元/小时、11.9元/小时、11.4元/小时、10.7元/小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