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税务医保缴费怎么办理

可去当地税务机关缴费。

《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年6月20日前将核定的各缴费单位下年度的综合征缴比例提供给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地方税务机关按上款的综合征缴比例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按月将所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按险种、按级次划入相应级次的财政部门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八条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可选择当地三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有效凭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在外出期间患急性病或紧急救治时可就近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有效凭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第三十条参保人员患有国家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额支付,不计入年度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