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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